近日,义乌市正式出台《义乌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在义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金额,其中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博士人才最高可享受25万元生活补贴,新引进毕业3年内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预备技师班)以及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全日制大专(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分别最高可享受10万元、4万元和1.5万元的生活补贴。
据悉,该细则自2025年3月10日起施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招引的六条意见》(义政办发〔2020〕35号)同时废止。
《方案》指出,该政策聚焦青年人才发展需求,旨在通过精准补贴,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初期生活压力,助力青年人才在义乌安居乐业。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标准及申领流程,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切实保障,进一步优化青年发展环境,增强城市对青年人才的吸引力。
据悉,申领生活补贴需满足全职在义乌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个人信用等级良好及以上。生活补贴按季度发放,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连续缴纳满一个自然季度后,在次季度予以发放,补贴期不超过12个季度
补贴的具体发放节点如下: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机关,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全职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博士人才给予第1—4个季度每季度0.5万元、第5—8个季度每季度1万元、第9—12个季度每季度1.625万元生活补贴。其他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博士人才按上述标准的2倍享受。
2、全日制硕士人才给予第1—4个季度每季度0.25万元、第5—8个季度每季度0.75万元、第9—12个季度每季度1.5万元生活补贴。
3、全日制本科(预备技师班)人才给予第1—8个季度每季度0.25万元、第9—12个季度每季度0.5万元生活补贴。
4、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全日制大专(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人才,给予每季度0.125万元生活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新引进”是指该细则施行之日起引进,引进时间以毕业后首次在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间为准,毕业前已缴纳社保的,不作为首次在义参保的依据,毕业时间认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另外,政策享受期间需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断后生活补贴不再发放。
申请及资格审查流程
1.申报。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行即报即审。申请人通过“浙里办”APP中“义乌i人才”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2.初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机关,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其他申请人由所在镇(街道)审核,主要审查申请人实际工作情况。
3.联审。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国资办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由审核部门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联审通过人员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具备享受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资格人员。
5.公示通过后,现金形式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至社会保障卡账户,非现金形式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至人力社保局确定的补贴使用平台。
施行时间
本细则自2025年3月10日起施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招引的六条意见》(义政办发〔2020〕35号)同时废止。本细则施行前已依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招引的六条意见》(义政办发〔2020〕35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招引六条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义人社〔2020〕64号)申领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人员,按原政策继续执行,发放时间由按月发放调整为按季度发放。
政策解读
1.问:如何申请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答: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行即报即审。申请人通过“浙里办”APP中“义乌i人才”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2.问: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的人才申请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是否需要同时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答:需要。
3.问:博士人才在政策享受期间内用人单位发生变化的,变化当季补贴如何计算?
答:根据该季度中每月不同的用人单位所对应的补贴额度分别计算。
4.问: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发放周期如何理解?
答: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按季度发放,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连续缴纳满一个自然季度后,在次季度予以发放,自然季度中1—3月为第一季度,4—6月为第二季度,7—9月为第三季度,10—12月为第四季度。如:1月份申请生活补贴的,1—3月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补贴在第二季度予以发放;2、3月份申请生活补贴的,4—6月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补贴在第三季度予以发放。
5.问: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享受额度?

6.问:符合原政策但因申请通道关闭未能申领生活补贴人员如何申领补贴?
答:重新开启申报通道给予集中申报,具体申报时间见“义乌i人才”公告。资格条件和补贴标准按原政策执行,发放时间由按月发放调整为按季度发放。
7.问:本细则施行前已依据原政策申领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人员的补贴如何发放?
答:本细则施行前已依据原政策申领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人员的补贴按原政策继续执行,发放时间由按月发放调整为按季度发放。
8.问:如何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答:可登录“浙里办APP”中“义乌i人才”小程序“生活补贴”查看办理状态,审核情况也会有短信通知。
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5435252
来源:中国义乌网
特别声明:帖子及评论内容为论坛注册用户上传并发布,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和立场,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登录十八腔客户端,分享美好心情
60人点赞
阅读全文  

阅读 18483   评论 49

精选留言
写留言
精彩推荐
打开十八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提示信息

Ps:啊哦~只能在客户端里面玩哦~

提示信息